喀什小商品仓储集散配送中心、喀什城市物资配送中心暨丝路国际小商品城综合商业区建设项目第*标段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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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 喀什小商品仓储集散配送中心、喀什城市物资配送中心暨丝路国际小商品城综合商业区建设项目第*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2.项目规模: 占地面积17.74万㎡,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32.2万㎡,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5.83万㎡(包含仓储、商业街、办公配套、酒店、综合商业等)、地下建筑面积为6.36万㎡(包含地下商业、人防车库)等。 其中第一标段占地面积60000.09㎡(地块二),总建筑面积88470.94㎡,地上建筑面积71512.6㎡,地下建筑面积16958.33㎡,包含户外配套设施(给排水、电力、供暖、消防、燃气、通信管网)、道路、硬化、绿化、照明、地下人防车库等配套设施建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喀什小商品仓储集散配送中心、喀什城市物资配送中心暨丝路国际小商品城综合商业区建设项目第*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试运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人防、环保、电梯、安全、气象、规划、档案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且满足国家、行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的验收要求、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的红线范围内、可研及设计文件包含的全部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实现可研及设计文件全部功能所发生的全部工作。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均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招标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防雷审查、消防审查、竣工图编制等与设计相关所有工作; (2)施工阶段:设备和材料(包括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试车备件、2年内备品备件)和材料等)的采购、运输、装卸、二次倒运、保管、安装、调试、试验和考核,直至性能考核合格;对采购设备的管理、监造、催交、装卸、保管、安装、调试、试验、清洗、吹扫、性能考核等相关工作;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红线内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及试运行服务(包括对招标人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土方、地基处理、基坑支护、降水、地下工程、地上工程等)、结构、安装、装修装饰、建筑屋面、建筑幕墙、给排水、供暖、通风、空调、防排烟系统、强弱电、电气、智能化、消防、人防、正式用水、用电、供热、燃气、车库地坪漆、围墙、大门、地下管网、道路、硬化、绿化、景观小品、照明、楼宇亮化、道闸、安防、防撞栏及附属建筑等均包含在承包人工作范围内; 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运行维护手册、操作规程的编制和提供)、所有图纸、操作说明的提供、开车保运等服务(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根据发包人指定的水、电、气、热力接口,自行安装线路及计量表并支付使用费用;负责提供试车所需的水、电、气(汽)等相关物料,并保证本项目与界区外相关系统的完整对接,达到本项目保证指标;除上述工作内容之外,凡与完成本工程相关工程范围内所需要的垃圾外运、余土外运、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工程、本工程与其他相邻或需衔接道路等的衔接工程、道路等的恢复、与现有工程相接的接口及其接口改造均由中标方负责。 (3)各类手续办理的配合:无偿配合安评、环评、能评、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的办理工作,并完成环保、安全、消防、电梯、人防、质量、档案、规划等专项验收,配合发包人进行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整体竣工验收;项目前期中期后期各类评估评价报告、各类国家规定手续的办理(招标人负责内容应提供必要协助),专家评审、图纸和资料的加晒、安全防疫、现场清理、保修服务和技术支持及缺陷责任期内等相关服务及工程。 (4)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的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且确实是承包人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及附件、技术规范、项目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全部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技术指导、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等;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工程达标所必备的项目和遗漏项目等,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5)档案验收、移交、人员培训、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技术服务和指导,以及一定范围内的不可预见工作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任何一项即可: 1)、具备[建筑专业甲级] 2)、[建筑行业甲级] 3)、[综合类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即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该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该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如投标本项目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允许担任此项目施工负责人。 3、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总承包或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 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或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若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完整反映相关信息视为无效业绩。 (2)施工: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 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类似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表)。业绩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项目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类似业绩是指项目施工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表)。业绩须反映项目施工负责人。 3)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类似业绩是指项目设计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业绩须反映设计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信誉要求: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未被列入“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自行查询截屏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10、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
2.获取方式: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年**月**日 **:**
2.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监督部门:喀什市招投标中心 联系方式:****-*******;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本项目包含的所有建设内容均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整体为交钥匙工程。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恰萨街道塔里木社区人民东路***号(滨河花园)1栋6-***室 |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号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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