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川省蔚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斗巷**号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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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1(项) | ¥***,***.** | ¥***,***.** | 1、投标人应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供招标人干部职工选择。早餐:制作提供稀饭、米粉、牛奶、豆浆、鸡蛋、包子、馒头、花卷、糕点、小菜、咸菜等;午餐:每次制作提供不少于三个荤菜及三个素菜、特色汤、米饭和水果;不能连续制作提供同样的菜品。晚餐:制作提供稀饭、包子、馒头、花卷、面条、水饺、抄手等。 2、早、中、晚三餐饭菜供应时间根据招标人统一规定执行,不得自行提早、推迟、减少或增加供应时间。 3、中标人对食堂的日常运行、人员做好管理工作;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做好食堂日常统计等工作。对就餐区、工作区进行保洁,保持食堂环境干净整洁,符合卫生及餐具消毒的相关规定。 4、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订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 5、食品制作和保管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制度,确保食品安全。(1)实行原料进出库验收验发制度;(2)实施卫生检查和食品留样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并如实记录。 6、采购人提供的餐具、炊具和食堂其他设备设施清单由承中标人签字确认后验收,只准在泵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使用,合同到期或解除后归还采购人,如有缺损,需照价赔偿。(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 (2)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施设备操作应规范,保证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因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仅限于食堂使用,不得自行带出或外借。 7、各类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服装由中标人自行提供。所有工作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由中标人自行安排工作人员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如人员发生变化,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交新员工的健康证。合同期内所有工作人员健康证必须保持有效。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附件:
*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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