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羌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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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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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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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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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þ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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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永信*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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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为**********羌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为****㎡,抗震烈度为6度,抗震等级为*级抗震,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桩基础。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市政工程、室外围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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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3年9月8 日9 时**分整 |
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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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3年9月**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3年9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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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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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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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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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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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元*角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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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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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文志明(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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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永柏(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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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金城江第**小学改造学习活动场地项目;2、大化瑶族自治县古河红旅融合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红色文化产业环境提升项目总承包;3、河池公路发展中心生活区老旧小区改造房屋主体修缮建设项目(旧局部及*龙生活*区)。 奖项:1、学府*号(5#、7#住宅楼)工程荣获*0**年度河池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2、铭欣景苑*期工程荣获*0**年度河池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 诚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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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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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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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元*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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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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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罗文锋 (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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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卢文茂(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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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忻城县澳湖肉羊屠宰及食品加工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来宾市兴宾区石牙镇等7所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奖项:/ 诚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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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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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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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人民币*************元*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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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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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梁瑾(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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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詹云漫(身份证号: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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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奖项:/ 诚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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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1、广西东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因: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未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部分中(*)暗标的编制要求编制的; 2、广西鑫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因: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项评审标准的[备注:如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时,资格审查的评审内容按打分制给予对应分值,无相关证明材料的给予0分,但不做否决投标处理。] ; (报标总价封面扫描件编制人未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加盖编制人专用章)。 3、根据附件B否决条件的第**.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6 不按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1条内容提供资料的;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广西华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国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佳泰建设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依法被取消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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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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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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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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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大化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 |
*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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