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大宗食品统*配送投标人入围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任城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 常工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山东*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大宗食品统*配送投标人入围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经销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提供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若在投标期间换证,应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换证证明)。
5.所投产品 3 个月内县级及以上(依法取得国家资质认证的第*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监管部门抽检报告。
6.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 3 年内无抽检不合格证明。
现更正为: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经销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提供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若在投标期间换证,应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换证证明)。
5.所投产品 3 个月内县级及以上(依法取得国家资质认证的第*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监管部门抽检报告。
6.供应商需承诺所配送相关食品在近 3 年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产品的承诺函。
原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与以上公告内容不*致的,以上述内容为准进行调整。原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工 *********** ***********
联系方式:山东*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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