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山街道办事处渣溪村境内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项目名称 | 宣州区白马河闸站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9时**分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银桥湾小区6幢****室 | |
投标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经理:**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隆兴站建设工程施工标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企业奖项:1、***********-凤联站建设工程施工标获“黄 山杯”;2、***********-隆兴站建设工程施工标获“禹王 杯” | |
其他: 项目经理业绩:1、***********-凤联站建设工程施工 标;2、南陵县林都圩华林排涝站工程施工标; 技术负责人业绩:***********-凤联站建设工程施工标; | |
名称:宣城市皖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宣州经开区南漪湖大道**号 | |
投标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经理:***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 |
第*中标候选人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长丰县“*达标*美丽”水利建设工程灌区达标*树灌 区项目施工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企业奖项:1、胡庄泄水闸改建及泄洪渠整治应急工程获“黄山杯”;2、宣城市宣州区新郎川河沙河洪林镇段防洪治理工程获“禹王杯” | |
其他: 项目经理业绩:1、长丰县“*达标*美丽”水利建设工程灌区达标*树 灌区项目施工;2、南陵县林都圩清浦塘排涝站改建工程; 技术负责人业绩:***********-仁义站建设工程施工标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华水安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新桥村 | |
投标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经理:***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资格业绩:东至县广丰圩新河口排涝站土建及安装工程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企业奖项:无 | |
其他: 项目经理业绩:东至县广丰圩新河口排涝站土建及安装工程; 技术负责人业绩:东至县杨墩排涝站拆除重建工程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 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 因)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1月2日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 |
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 系人:蔡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人:鲍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 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 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 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其他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 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 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 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览表: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