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路***号新汇大厦***室
成交金额:****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次)
工程范围:****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次),项目总投资****元,包含明光市境内***座小型水库养护,新建进库道路、坝顶道路混凝土路面,溢洪道、放水涵闸门、启闭机及启闭机房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库工程质保期结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人民币****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界镇中心街**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明光市体育路***号水务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界镇中心街**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