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西江产业新城科创产业基地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西江产业新城科创产业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西江产业新城科创产业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高明区荷城街道恒良路以北、恒荷路以东(上良村东南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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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自企业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恒良路以北、恒荷路以东(上良村东南面),项目占地面积约*****.**㎡(约**.**亩),使用年限**年,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2.**,建筑密度**%≤D≤**%。总建筑面积约*****.**㎡,主要分为科创大楼、生产车间、人才公寓。分A区和B区,A区以科创为主题,包含7#、**#高层车间(拟作为科创大楼),8#中试车间,9#人才公寓。B区以生产制造为主题,包含1#-6#多层车间。具体以本项目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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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西江产业新城科创产业基地项目的施工至工程联合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中除其他单位已完成工程内容和发包人自行招标的专业工程外的所有工程内容,合同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程: 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主要包括以下: 1.土石方:基础及市政工程土石方,承包人完成发包人移交给承包人的平场标高与设计标高的高差部分土石方,发包人移交给承包人的标高为政府向土石方工程的完成面标高,具体标高待土石方工程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监理单位及承包人进行现场测量并确认。承包人根据该标高进行土石方施工至设计标高。 2.厂房/设备房: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及排水工程,降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砌筑工程,装修工程,涂料工程,室内给水工程,室内雨、污水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室内消防工程,门窗工程,室内木门工程,防火门工程,入户门工程,栏杆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等。 3室外: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智能化工程,交通划线工程,室外消防工程等。 4.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雨污管网工程、给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电气管网工程; 5.本工程不包括:园建绿化工程(含路灯)、光伏工程、燃气工程、供配电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工程检测服务工程。 除上述第5条明确不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除外,本项目涉及到的其余工程均视为包含在本项目通范围内。具体施工内容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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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一方委派)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3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一方委派)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亿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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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不提供纸质文件获取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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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楼开标室(1)(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灵路**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号广电大楼3层***室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号银海广场3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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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交易编号:GC2024(GM)XZ0009
2.西江产业新城科创产业基地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7-440608-04-01-977336号备案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3.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4.本项目建安工程费计算基数为190724904.62元,投标报价采用折率的方式填报,投标报价折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0.00%。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标准。如项目当地地方规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按项目所在地方规定标准执行。招标人如果另行规定质量标准的,并且该规定标准不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中标人应当按招标人的要求执行。中标人必须同时保障所完成建设的本工程符合前述的整体总承包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其他质量约定:招标人有权针对本工程的实测实量、质量风险、渗漏试验、安全明文施工、管理行为等实行第三方飞检。 6.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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