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开标时间: | ****-**-** **:**:**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兴海街道下董道路改造工程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盘锦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兴海街道下董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兴行审发〔****〕**号,关于兴海街道下董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行审发〔****〕**号,关于兴隆台区 **** 年第*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盘水审字〔****〕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年中央水库移民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隆台区兴海街道裴家村下董。 2.2合同估算价为***.*****元。 2.3招标范围:维修改造道路全长5.**公里,共分为7段,分别为裴*线1.**公里、东下线2.**公里、董*线0.**公里、董*线0.**公里、董*线0.**公里、坝下路0.**公里、吴*线0.**公里,路宽3.0米-5.5米,总维修面积2.***平方米,及道路相关配套设施(新建U型排水槽***米,维修边石***米,检查井维修**座,新建入户桥**座,新建混凝土铺装***平方米,新建过路管4米,路灯基础维修5座)。 2.4工期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计划工期**天。(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第*章评标办法。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4.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 |||||||||||||||||||||||||||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2.1*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 **:**前完成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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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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