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 )
1.采购条件
1.1 本采购项目硼砂场(**** 线)至双湖县城公路改建工程 ****+***.***-****+*** 段(水毁段)灾后重建项目已由藏交发〔****〕*** 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及比例: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采购人为**************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路线采用*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本招标项目为新建大桥***米/座,上部结构采用*****米预应力T梁,板高***厘米,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柱式墩、桩柱式桥台;询比采购范围: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
2.2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年9月**日前完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全*标段。
2.4质量要求: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合格。(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率***%,力争优良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率***%,力争优良工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至附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致(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号)本规定仅适用于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监理企业,具体包括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采购项目的响应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响应申请。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响应申请。
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西藏自治区未评价时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均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5 月 ** 日至 **** 年 5 月 ** 日,在************(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南城碧水湾2栋*单元5楼***号)持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获取采购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获取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4.2采购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报名。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年 5 月**日 ** 时 ** 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浙江中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南城碧水湾2栋*单元5楼***号
联 系 人:***
电 话:***********
(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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