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年6月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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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年绿园区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1负责物业服务人员薪酬、各项保险、福利费、加班费、税金的支付。2负责办公楼内正常工作秩序,对来人来访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登记、查验,物品外运进行核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好车辆、道路和环境秩序管理工作等,实行**小时保安制度;3负责物业公共区域、共用部位、领导办公室、公共会议室、活动室、卫生间、院内道路、停车场、绿化带的日常卫生清洁工作,垃圾收集并清运至指定的市政环卫车处;4负责院长日常会务服务及来人来访的摆台、接待服务;5负责房屋建筑主体、道路、给排水(消防系统除外)、供暖、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小修和养护;6低值易耗品、维修材料及食材由甲方负责。 | ****** | ****年**月 | 是 | 是 | 此前发布的采购意向有错误,以此次发布的内容为准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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