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1.5评审日期:****年**月**日
*、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郑开大道南侧杨桥路西侧象湖国际A座办公楼**层****-****号
成交金额:******.**元
服务内容: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检测范围************消防设备设施。主要检测范围: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消防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防火卷帘门系统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项目地点:郑州市工人路**号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磋商小组名单
代玉、褚喜欢、杨广宏(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元整(¥****),由成交人以现金、电汇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邮寄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号院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号盛鼎产业园6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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