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本期建设总容量为90MW(直流侧98.98MW)的光伏
2.2建设地点: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灵口镇
2.3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取得本项目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的最终批复为最终目标。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相关资料,按照最新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监理、监测工作并完成监理规划报告、实施细则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总结报告等相关过程资料。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后完成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并取得主管部门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监理总结报告、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备案文件。
2.4计划工期:计划作业天数:30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6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承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7月15日。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采购包号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标准。
3. 应答方资格要求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合法的营业范围且能够够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应答。
(2)应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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