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水务数字孪生水厂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城水务数字孪生水厂建设项目已由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宁夏水投集团关于同意长城水务公司投资建设数字孪生水厂建设项目的批复(宁水投司发〔****〕**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银川市苏银产业园元通路*号长城水厂。
2.2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基础平台和智能业务应用系统*部分。总体架构包括物理供水工程、信息化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基础平台、智能业务应用、网络安全体系、信息化标准体系和保障体系等。
2.3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施工1标段:建筑物提升改造。对加药间、高效絮凝沉淀池、翻板滤池及送水泵房4栋建筑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外墙面修缮改造、内墙面修缮改造、顶棚维修、雨落管更换、沉淀池的彩钢板屋面更换、翻板滤池及沉淀池的屋面构件涂刷防腐防火涂料、排水天沟更换,及生产区各工艺间供暖系统改造等其他室外工程提升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2标段:1.建设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包括水厂监测感知提升、水厂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和信息基础环境升级改造。2.建设数字孪生基础平台。包括数据底板、算法模型库、水厂知识库和数字孪生引擎。3.建设智能业务应用。包括水厂数字孪生应用系统、水厂生产运行管理系统和水厂智能优化控制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1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 (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2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0时**分至****年**月**日0时**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号宁夏水利调度中心****室
邮编:******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国贸新天地A座**层
邮编:******
联 系 人:**
电 话:***********
****年**月**日
[************************]施工2标段.****
[************************]施工1标段.****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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