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射洪市****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施工-1
射洪市****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射洪市****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 射洪市水利局 以射水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赋码:/ ,经射洪市水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射水发【****】**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施工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曹碑镇集镇供水站、大田村集中供水站,涪西镇龙垭集中供水站、玉龙供水站,复兴镇复兴水厂、博古村8社供水站、伏河供水站、香岩寺水厂,广兴镇猫儿坝集中供水站、龙宝集中供水站,金 家镇凤来自来水厂、仓房村集中供水站、富丰供水站、采芙自来水厂、天源水业,金华镇永洪水厂、中坪村供水站,青岗镇幸福村6组供水站、里仁(*和村)供水站,瞿河镇碧庄供水站,仁和镇嘉陵村集中供水站、光彩村供水站、南岳村集中供水站、白象村供水站、永平集中供水站、洪福村集中供水站、应营水厂,潼射镇板桥沟村1社供水站、鹤鸣村1社供水站、黄连村**社供水站,沱牌镇青岗村集中供水站、桃花村集中供水站、瓮城村供水站、友兴水厂,天仙天和供水站,武安镇大石村级供水站、*家村集中供水站,陈古集中供水站,洋溪镇新溪集中供水站,大榆镇木孔坝供水站,香山镇河西集中供水站。
对全市**处供水工程设施、设备、管网进行维修养护,**处供水工程水质提升购置水质检测设备。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按照各行业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1.5近*年已完成(0个)类似项目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多个标段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投标人在信用方面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川”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 **日至****年**月**日**时,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工程量清单;图纸)。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 时**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详见遂宁遂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后台系统的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进行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遂宁市)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 | ****************** | 统*社会信用代码: | ******************* |
地 址: | *川省射洪市解放上街***号 | 地 址: |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韩先生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注:(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否则无效。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个项目(标段)为*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在评标时也不得作废标处理。
(4)本项目只有*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3.3。
条、款、项、目,在同*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名称,只直接写条、款、项、目,下同。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公布并提供最新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含组价),文件格式为(***/****/***/*****…)。
(6)获取招标文件可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投标人单位介绍的其他人。
获取招标文件的人,与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的人(即“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可以不是同*人。
(7)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证件外,招标人不得再另外要求投标人提供和出示其他证件和资料。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投标人履行其他投标手续的,投标人可在中标后办理。
(8)《招标投标法》第***条规定,“*****************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日。”
期间**日的计算方法为:从发布招标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年**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年**月**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为****年**月**日。
《招标投标法》第***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某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至少在****年**月6日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放期不得少于5日。”《*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号)第(*)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放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
招标人不得利用节假日,尤其是类似于“黄金周”的长假发放文件,特别是发放期最后*天应当回避节假日。
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年4月**日,发放招标文件定为不得少于5日,从****年4月**日就应发放招标文件,由于****年4月**日、****年5月1日、****年5月2日不是工作日,发放招标文件的日期为****年4月**日、****年4月**日、****年4月**日、****年5月1日,****年5月2日、****年5月3日。
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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