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人公示
工程名称: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生物质耦合天然气集中供热及综合节能示范项目
招标序号:**********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年8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钟祖威 ***********
拟中标人:**********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册号:浙****************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 ***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 **********年产7.6*吨萤石矿精粉搬迁技改项目 | 浙江莹鑫矿业有限公司 | 竣(完)工验收日期:****年5月**日。 合同金额:*****元。 |
********** | 莲都区天宁中学扩建工程 | 竣(完)工验收日期:****年9月**日。 合同金额:****.*****元。 | |
********** | / | / | ****年7月份“建筑工程”信用等级:A级。 |
公示时间:****年 8 月 ** 日至 **** 年 8 月 **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或者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投诉),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盖章)
行政监督部门: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 期:****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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