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宣恩县酉水防洪治理工程(宣恩县段)前期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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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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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宣恩县酉水防洪治理工程(宣恩县段)前期服务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宣发改审〔****〕***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宣恩县 建设规模:治理总长约**.**公里。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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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要求出具审查合格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相关专题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报告编制全过程服务内容;协助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成果报审报批工作,提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及与设计相关的现场服务等,并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其中:工程全部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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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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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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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 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并下载手机版**(标证通)或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恩施州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标证通)、办理**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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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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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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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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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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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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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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