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清西干渠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已由 南宫市行政审批局 以 《南宫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清西干渠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自筹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西干渠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2.1.2建设地点: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清西干渠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清西干渠河道清淤7.6km,护栏22.36km,新建护砌7km,整修护砌6.16km,提水站8处,及桥梁等其它附属设施。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交付成果文件、协助完成相关报批手续。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或列入投标禁止期内,即: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1.5其他要求:①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登录 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暗标”相关要求编制,技术标(暗标部分)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招标代理:**************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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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西干渠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 中标人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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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东进东街8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育才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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