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人民检察院数字化升级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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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峄城区人民检察院数字化升级设备采购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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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等。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号)及《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号)、《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财预[****]***号)和《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力推进绿色消费、绿色生产,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对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新能源产品、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包装以及绿色数据中心等绿色采购政策,施行**评审项及技术评审项中分别给予**评审总分值、技术评审总分值5%的优惠。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政策优惠,对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扣除或评审加分优惠措施,分别计算优惠分值、叠加执行。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扣除幅度:货物、服务类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给予**%扣除;工程类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给予5%扣除。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加分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和相关服务的能力;(4)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位,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年9月9日8时**分至****年9月**日**时0分,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 | ||||||||||
3.方式:网上投标备案。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后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登记;同时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未在网上成功备案和成功下载采购文件的,无资格进行投标。网上备案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 ||||||||||
4.售价:0元 | ||||||||||
*、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年9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 ||||||||||
2.地 点:网上递交;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
*、开启: | ||||||||||
1.开启时间:****年9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1)现场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网上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供应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以及配合评委答疑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之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杨主任联系方式:****-******* | ||||||||||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 | ||||||||||
地 址:枣庄市峄城区峄州路**号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 | ||||||||||
地 址:枣庄市高新区复元*路***号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册:峄城区人民检察院数字化升级设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册:峄城区人民检察院数字化升级设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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