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泗阳县政府办公楼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
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泗阳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人民政府*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泗阳县众兴街道繁荣中路**-**(泗阳县政务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泗阳县政府办公楼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泗阳县政府办公楼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期限*年。供应商负责缴纳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党政办公楼等办公楼电费,并投资建设能效管理平台、对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进行节能改造,受托对合同区域内的供电设施、设备、线路及场所进行管理,协助办理涉及电费托管等相关手续与事宜,同时提供定期电气设备巡视、检查、预防性试验、电工技能培训等免费增值服务专业化、精细化能源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原合同2.2条,本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办理合同顺延*期手续,*期3年。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3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符合单*来源方式采购。
名称:*******************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号国网宿迁供电公司院内
统*社会信用代码:******************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无
1.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阳人民政府*楼
联系电话:***********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阳人民政府东楼8楼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泗阳县众兴街道繁荣中路**-**(泗阳县政务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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