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 ********* 委托对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校区警务室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年**月**日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价(金额):*********元*角*分(¥:*****.**元)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金额):********元*角*分(¥:*****.**元)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金额):****元**分(¥:*****.**元)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方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回复。
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
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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