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条件
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项目雨水口入分洪河道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服务已由采购人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后期由中标单位与招标人设立的项目公司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相应的权责全部由项目公司承继,期间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处理本次招标采购相关事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项目雨水口入分洪河道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服务
2.2项目编号:********************
2.3项目地点:中牟县汽车产业园内,陇海铁路以南,渠南路以北、人文路以西、**路以东;
2.4项目概况:
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项目”),位于中牟县汽车产业园内,陇海铁路以南,渠南路以北、人文路以西、**路以东,规划用地约***亩,项目投资估算约2.1*元。
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地块新建商品汽车功能区。新建铁路装卸线1条,有效长****,装卸线末端设汽车装卸站台。在装卸线的两侧,设置商品汽车仓储区,用于存放商品车及相关配套设施。另设配送服务区,服务区内设置检测室、扫描室和配套服务用房等工程。
2.5采购内容:
完成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项目雨水口入分洪河道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通过对历史洪水资料、气象预报等数据的分析,评估和预测项目建设的洪水风险,从洪水风险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完成防洪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根据洪水危险性分析和影响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方案;(3)根据设计要求完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取得洪评相关批复文件;(4)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预案切实有效,具有工程可实施性。
2.6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完成。
2.7标段划分:*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且成果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年 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防洪影响评价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年(****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查询路径仅供参考,以“信用中国”网站最新查询路径为准。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
(4)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年**月 ** 日**:**前,凭企业身份**数字证书登*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标书费缴纳及发票开具操作指引见《平台供应商&**;标书费在线缴纳、发票开具&**;使用指南》》(****://***.*****.***/***/******.*****)。
4.3 **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采购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应文件的提交。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供应商信息(即报名邮箱、报名联系电话、缴费人信息、采购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上传联系电话、投标机器码等信息)进行自动对比,上述信息任意*项出现*致情形且同时参与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 9 月 ** 日**时**分。响应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采购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 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郑州市**区西中和路6号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号海特大厦6楼
邮箱:********@***.***
监督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年 9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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