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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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丰县第*污水处理设施等*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 | 标的名称:海丰县第*污水处理设施等*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海丰县第*污水处理厂、梅陇镇污水处理厂、公平镇污水处理厂、可塘镇污水处理厂和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项目*座镇级污水处理厂(黄羌镇、平东镇、陶河镇、联安镇、大湖镇、赤坑镇)等*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服务期:2年。 需满足的要求:处理固体废物技术及工艺且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确保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处置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 4,***,***.** | ****年**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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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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