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来宾市卫生干部培训中心)委托,拟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项目(重2)
(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评标办法准予以预公示(详见附件)。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9月**日18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号硅谷大厦3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项目(重2)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招标代理:************
****年9月**日
附件信息: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