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
***************受**************的委托,就其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收集处理规范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年**月**日上午9:**分(北京时间)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评标活动,并于****年7月1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宜章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中标候选人(排序)公示。
公示期为****年7月1日至****年7月4日。****年7月2日收到了本项目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湘发改法规[****]***号文件)等相关法律规定,于****年7月4日依法暂停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次复评工作于****年7月**日结束,评标委员会推荐了3名更正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相关信息的公示期为****年7月**日至****年7月**日。于****年7月**日收到了本项目投标人的书面质疑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湘发改法规[****]***号文件)等相关法律规定,于****年7月**日依法暂停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次复评工作于****年8月**日结束,评标委员会推荐了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相关信息的公示期为****年8月**日至****年8月**日。于****年8月**日收到了本项目投标人的书面质疑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湘发改法规[****]***号文件)等相关法律规定,于****年8月**日依法暂停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次复评工作于****年8月**日结束,评标委员会维持****年8月**日第*次复评结论,但触发“无在施工项目的承诺书”中“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的事实已不存在,专家组不再建议************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相关信息的公示期为****年8月**日至****年8月**日。****年8月**日收到了本项目投标人的书面质疑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湘发改法规[****]***号文件)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暂停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在此期间,招标人、招标代机构和监督部门咨询相关部门、法律顾问讨论后,质疑事项不成立,招标人、招标代机构和监督部门发出了书面回复,并于****年9月**日发布了恢复中标候选人公告,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投标人书面质疑及投诉,招标人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元
招标人: **************
地址:宜章县产业承接园 **栋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商业广场2期**栋***室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为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宜章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年9月**日
文档附件: |
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收集处理规范化建设)中标结果公示相关附件.***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