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裕安区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市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朱厚怀、彭勇、左益华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安市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市裕安区凯旋国际广场**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市裕安区将军路中梁望璟台6栋***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裕安区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号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1-A栋9层
成交金额:***元整(小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森林草原湿地沙化普查项目 服务范围:1.开展地类不*致图斑的内业核实认定和实地举证、数据上传;2.区划林草湿沙化普查图斑,完成图斑属性等外业调查、数据上传;3.林地管理边界确定,落实造林绿化图斑;4.完成林草湿沙化普查工作数据汇总分析、成果提交,主要包括数据库、统计表、专题图、成果报告等。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评审专家名单:朱厚怀、彭勇、左益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楼,联系电话:****-*******。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安市裕安区凯旋国际广场**楼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曙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市裕安区将军路中梁望璟台6栋***室
联系方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3******
*、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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