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无资规告[****]**号)
无资规告[****]**号 ****年**月**日
经无为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沟镇健全村 东至空地,南临****-***号地块,西至芜湖先创公司,北至沟渠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2*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福渡镇公路村 东至支*路,南至福成路,西至空地,北鸿谷产业园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2*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4-G16号地块:
1、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福渡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出让成交后2年内竣工。
2、地块规划规划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3000元/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9999㎡,宗地的竖向界限:以+30米为上界限,以-5米为下界限,高差为35米。
3、该宗地出让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时,“用地清单”一并交付用地受让单位。
4、受让人取得土地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无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按相关要求开发建设。
5、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须符合《无为市加快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产业类型主要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20万元/亩,单位增加值能耗水平应符合国家相关能耗要求;环保要求应符合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评价和跟踪评价相关要求;其他相关投建经营要求详见《“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二)2024-G18号地块:
1、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高沟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出让成交后2年内竣工。
2、地块规划规划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2250元/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2376㎡,宗地的竖向界限:以+30米为上界限,以-5米为下界限,高差为35米。
3、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5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10万元/亩。
4、该宗地出让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时,“用地清单”一并交付用地受让单位。
5、受让人取得土地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高沟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按相关要求开发建设。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市*坝路9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