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件)》。移动通信,程控交换,光电传输,激光照排设备、电子自助服务设备、自动售检票设备、自动售货机、自动柜员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电子支付终端设备、集成电路读写设备及其配套产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系统和通信网络终端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代理与服务,计算机及其配件、金融机具设备及配件的维修、维护、租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识流程外包、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集成、施工、技术咨询与培训,经济信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