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为全市林业发展、建设、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等工作。(二)为全市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管理、保护、监测、生态修复与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建设、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保护地及森林公园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三)为全市森林经营、造林绿化、种苗培育、林业改革、林业科技推广、山区综合开发、基层林业站和国有林场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四)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救护、野生动物检疫、疫源疫病监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五)负责市直属国有林场管理工作。(六)受主管部门委托,为森林防火和林业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七)承担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