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代表街道办行使项目建设职能,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主体单位,具体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施工组织工作;参与或主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规划用地许可、立项、地质勘察、初步设计、项目概算以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和报批等前期工作;根据街办的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参与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组织编制项目预算,并分别报有关部门审批;负责项目的委托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施工报建以及处理其它涉及项目施工的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协调和监管;负责协调与工程项目有关单位的关系,使建设项目在功能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使用单位的需要;工程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统筹各阶段工程项目验收、工程款支付等相关工作;工程验收后,负责对项目结算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核对无误后上报结算部门备案;完成街道办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