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新区管委会投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新区财政投资的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房建项目、轨道交通项目以及桥梁道路(不含路灯、绿化)等重大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建设。(二)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勘察、设计及相关申报审批手续。(三)负责组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代表新区管委会签订并履行有关协议与合同。(四)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技术等的跟踪、检查、督促和管理。(五)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结算、决算和建档立案工作。(六)工程竣工后及时向使用单位或行业管理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向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七)根据国家、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八)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新区管委会投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新区财政投资的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房建项目、轨道交通项目以及桥梁道路(不含路灯、绿化)等重大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建设。(二)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勘察、设计及相关申报审批手续。(三)负责组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代表新区管委会签订并履行有关协议与合同。(四)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技术等的跟踪、检查、督促和管理。(五)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结算、决算和建档立案工作。(六)工程竣工后及时向使用单位或行业管理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向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七)根据国家、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八)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