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脑及周边设备;办公耗材;网络工程;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计算机软件开发;照像器材;通讯器材;空调设备及电子产品维修。电信线路工程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安装;室内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承包、施工、维护(除基础电信业务外);有线电视工程施工、维护(除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外);安防工程施工和维护;弱电智能化工程。)